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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某诉叶某某、群众出版社、昆明某某图书城著作权侵权案
发布时间: 2022-10-17 浏览:[438]次

云南作家某某所著的《急公好义》一书于1998年5月由云南云南作家某某所著的《急公好义》一书于1998年5月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2000年10月24日,云南某某影视文化中心委托著名作家叶某某创作反映云南著名实业家浦某某生平事迹的作品《某某将军》。该书由群众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昆明某某图书城代理销售。原告以该书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经法庭审查,《某某将军》一书的文字表述,有将近2万字与《某某好义》一书基本相同,有多处表述是根据《某某好义》一书的意思扩写而来。从整体看,被告的作品在基本情节的设置和一些普通人物的安排方面,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之处,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本院判决叶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损失9万元,判决群众出版社和昆明新知图书城停止侵权。民族出版社出版。2000年10月24日,云南某某影视文化中心委托著名作家叶某某创作反映云南著名实业家浦某某生平事迹的作品《某某将军》。该书由群众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昆明某某图书城代理销售。原告以该书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经法庭审查,《某某将军》一书的文字表述,有将近2万字与《某某好义》一书基本相同,有多处表述是根据《某某好义》一书的意思扩写而来。从整体看,被告的作品在基本情节的设置和一些普通人物的安排方面,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之处,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本院判决叶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损失9万元,判决群众出版社和昆明新知图书城停止侵权。
      叶某某作为我国著名的作家,创作过多部影响大、脍炙人口的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在本案中,其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有雷同之处,主要是由于有关单位提供给叶某某的资料的著作权问题没有妥善处理所致,但法院判定著作权侵权,并不考查被告的主观因素,更不能考虑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本案的判决由于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说理透彻,结果公正,所以在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都服判息诉,案件的审判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