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提高全省各级法院调解工作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2022年7月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设昆明为主会场,各州(市)、县中基层法院、铁路法院为分会场,全省共有1326名法院干警、特邀调解员参加,我所杨国雄律师作为官渡区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站(驻云南大朋律师事务所)特约调解员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俊作培训动员讲话。吴院长强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畅通群众诉求通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吴院长指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应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要坚持党建引领这一政治灵魂,人民主体这一核心价值,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这一重要经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这一工作格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有三项,一是由湘潭大学教授,心理学专家邬欣言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授课,邬老师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结合自身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从人的特性、性格、情绪、行为表现等各个方面深度剖析了心理学在调解工作中的实际运用,邬老师说到调解归根到底是在做人的工作,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源于情绪,把握人的心理情感,调解工作就会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由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张俊老师从“人民调解发展历程、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工作中矛盾纠纷调解技巧”三个方面深刻阐述如何做好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调解经验交流,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多元解纷机制的创建发展,全省法院司法队伍中涌现出了大批调解专家、调解能手,他们用智慧和努力让众多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就得到了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发扬创造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云南版“枫桥经验”。
此次培训,云南省高院推选出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晋宁区、丽江市古城区三家基层法院的优秀法官、特约调解员代表,分享他们在调解工作中的一些新经验、新思路、新方法,鼓励全省法院互相借鉴经验,交流学习,创新开拓,走出一条符合切身实际,适用管用能用的调解路子,为全面推进法治云南建设贡献力量。
撰稿:杨国雄
编辑:李娜